针对徐水区“名为土地收储,实为土地征收”的做法,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称,作为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徐水区如此大面积地“征收”土地毫不知情。一场突破现行土地管理法规的“土地征收”,也引起一定的争议。
去年10月,保定市徐水区政府一天发布5则土地“收储”公告,称将在一个月内“收储”包含雄安新区周边管控区5个村庄在内共17个村庄的耕地,目的是为建设植物园、中小企业园、华讯天谷等项目。部分村民对土地“收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称“收储”过程中,存在强迫签字的现象。
记者调查发现,当地政府虽然发布的是“土地收储”公告,但实际操作中却是“土地征收”或者“土地流转”。土地收储、征收和流转,这三者概念完全不同,涉及程序和范围完全是两回事。徐水区政府区长李志永对此回应称:“严格意义上来讲,我们不叫土地收储,实际上是以村集体为单位的土地整理或者土地流转。我们也可以叫土地预征,是为了便于土地管控。”
针对徐水区“名为土地收储,实为土地征收”的做法,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作为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徐水区如此大面积地征收土地毫不知情,而且感到很吃惊。他说:“我们国土局建设用地处的同志还不知道这事,我们一直在问你们这是干什么,是征地还是储备?”
徐水区如此大面积的“收储”耕地,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处室竟是“一头雾水”。据介绍,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尚未收到来自徐水区方面关于发布征地告知的申请书。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正式的征地,应该由我们保定市来发布征地告知。徐水区的这个,我们还没有收到发布征地告知的请示。”
记者调查发现,涉及“土地收储”的村庄,大部分村民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征地补偿款也已打入个人名下账户。而有的村庄签订的是土地流转协议书,流转期限为20年,每亩1290元,一次性支付。
专业律师指出,徐水区政府虽然对外发布的是“土地收储”公告,但实际是土地征收行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徐水区发布的土地收储公告也不符合规范的土地收储公告格式。储备的公告,严格来说是征地告知。收储工作,我也问了市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说没有这个格式。它虽然发布的土地收储公告,但不是土地收储。”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徐水区政府的这种做法,不符合土地管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徐水区政府是为了“管控”土地的解释,这位负责人称:“管控的办法可能有各种各样的,但也不一定非得用这种方式。我们的工作应该有法律依据,我们做的每一项工作应该有法律条文在支撑,都有法律程序的。”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党中央早已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各省政府强力推进。河北要求各地务必于2018年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但记者在保定市徐水区发现,不少涉及“土地收储”的村庄,都没有如期颁发土地权证。保定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处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虽然省里有明确要求,仍有地方未落实。各个地方颁发的时间不同,现在好多地方都已发证。最后确权证上盖的是县政府的章,因为县区政府是发证主体责任单位。我们一直在督促发,据了解,有的证已到乡镇,还没有发到村里头。”
知情的乡镇干部说,一些乡镇土地权证都已发到乡镇,如果发下去,会给征地带来不小的阻力和难度。河北乔烽律师事务所主任乔烽认为,应发土地权证却故意不发,背后的用意很明显,这也导致中央或者省里的政令在基层得不到落实。
徐水区这次大规模收储耕地,一方面是村民对当地政府“圈地”贴边发展的质疑,另一方面区长称是为“管控”土地,服务雄安发展的考虑。到底是征地还是收储?业内专家如何评价?
多位村民联名给中国之声寄来的反映材料称,徐水区毗邻雄安新区,在此次征地片区内和周围已建有多个高端房地产楼盘,打着毗邻雄安的旗号对外销售。
一些商业楼盘因毗邻雄安新区,成为对外销售的主要卖点,价格也因此不断看涨。
记者实地走访土地“收储”公告涉及片区及周边区域,发现多个房地产楼盘。在华讯天谷片区,“天叶·悦山湖”楼盘多座山体别墅已初步建成,整个项目紧邻向白洋淀进行生态补水的8000亩瀑河水库,项目还规划有山体公园、山顶度假酒店、高尔夫球吧、垂钓俱乐部等配套设施。楼盘销售人员称,该地产项目在此次政府征地的片区内,未来当地要建天谷小镇,发展潜力很大。半山别墅是后期有业主想要的私人会所,还没有确定下来。现在确定下来的是在会所的南侧联排、双拼,但是这个已经没有房源了,之前中间户的售价是258万。
在华讯天谷片区,“天叶·悦山湖”楼盘多座山体别墅已初步建成。
在刘伶路片区,“尚品”“禧悦城”等楼盘已开始运行。有村民指着眼前的楼盘说:“这一片以前都是我们的耕地,政府从我们手里以每亩11.9万元的价格收走地,现在我家这3亩多地都卖了也买不了一套房。”
被纳入土地收储范围的迁民庄村位于植物园项目片区,可以看到村里塔吊林立。
徐水区东史端镇下河西村位于雄安新区周边管控区,该村多位村民向记者反映,政府以建设景观大道为名征收他们的土地后,实际却建起了商业住宅楼。一位村民拿着一张补偿协议说,下河西村委会今年2月以“加快华龙路景观带建设”为名征收了他的土地,现在却搞起了房地产。他告诉记者:“他们以每亩16.8万元为标准征收,全都以景观大道为名征,都是现在的‘玉澜湾’地产项目所在地。说是建景观大道,最后都私下协调了。”
这里曾被当地政府以建设粮库为名征地,事后征收的土地上却建起了商业楼盘。
专注土地政策研究多年的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表示,保定徐水区的做法确实是违法的。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才可以收储。也就是说,如果收储土地是集体农田,没有走完“农转用”征地手续之前,是不能收储的,更不能通过收储直接代替征收。
而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崔向前认为,利用土地储备整理的方法,把拟征收土地列入储备计划,是地方政府破解供地矛盾、提高供地效率的较为合法合规的思维,这种做法本身并不违法,关键难点在于拟征收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仍然要走征收程序。用土地流转的方式先行把土地集中起来,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对经营权进行控制,这样可以有效管控散户的非法违建、破坏性经营等现象。
崔向前指出,作为征收前的过渡办法,这不失为一种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但如果面积较大则容易造成财政压力和维稳压力,加之项目落地一旦出现跑偏,政府举债主导的土地流转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会造成较大的地方债,对于这些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应该警惕。
针对外界质疑,当地将采取哪些措施回应关切?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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